国办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

外贸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对稳增长稳就业、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确保实现进出口促稳提质目标任务,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贸易促进拓展市场 (一)优化重点展会供采对接。推动国内线下展会全面恢复。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点展会。支持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优化展区设置和参展企业结构,常态化运营线上平台。各地方和贸促机构、商协会进一步加大对外贸企业参加各类境外展会的支持力度,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持续培育境外自办展会、扩大办展规模。 (二)便利跨境商务人员往来。加强对外沟通,提高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效率,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其他国家畅通我商务人员申办签证渠道、提高办理效率。继续为境外客商办理来华签证提供便利。研究优化远端检测措施。尽快推进国际客运航班特别是国内重点航空枢纽的国际客运航班稳妥有序恢复,推动中外航空公司复航增班,更好为商务人员往来提供航空运输保障。 (三)加强拓市场服务保障。我驻外使领馆通过完善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推介重点展会等举措,创造更多贸易机会,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外贸企业开拓市场的支持力度。发挥贸促机构驻外代表处作用,做好信息咨询、企业对接、商事法律等方面服务。发布相关国别贸易指南,想方设法稳住对发达经济体出口,引导企业深入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和东盟等区域市场。支持外贸大省发挥好稳外贸主力军作用。 二、稳定和扩大重点产品进出口规模 (四)培育汽车出口优势。各地方、商协会组织汽车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客对接,引导汽车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中长期协议。鼓励中资银行及其境外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汽车企业在海外提供金融支持。各地方进一步支持汽车企业建立和完善国际营销服务体系,提升在海外开展品牌宣传、展示销售、售后服务方面的能力。 (五)提升大型成套设备企业的国际合作水平。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更好服务大型成套设备项目。金融机构在加强风险防控基础上,统筹考虑项目具体情况,保障大型成套设备项目合理资金需求。鼓励各地方通过开展招聘服务等方式,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加强岗位技能培训,确保履约交付,推动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六)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加快修订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进一步提高进口贴息政策精准性,引导企业扩大国内短缺的先进技术设备进口。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七)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资金政策。开展第二批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工作。研究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 (八)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商业性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中西部地区分支机构在贸易融资、结算等业务方面的服务能力。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扩大保单融资增信合作,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加大资源倾斜,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外贸融资需求。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九)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加快拓展产业链承保,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 (十)优化跨境结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完善外汇衍生品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进一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更好满足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和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支持各地方加强政策宣介、优化公共服务,推动银企精准对接、企业充分享惠。 四、加快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十一)稳定和提升加工贸易。强化用工、用能、信贷等要素保障,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东北地区梯度转移,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新认定一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办好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支持东中西部产业交流对接。加快推进一批“两头在外”重点保税维修试点项目落地,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 (十二)完善边境贸易支持政策。做大沿边省份对外贸易。有力有序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工作。探索建设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数据监测平台。修订出台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的政策环境,增加自周边国家进口。 (十三)推进贸易数字化。支持大型外贸企业运用新技术自建数字平台,培育服务中小微外贸企业的第三方综合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发展,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充分发挥先行示范效应,适时总结发展经验。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2023—2025年每年遴选5—10个数字化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并推广应用。 (十四)发展绿色贸易。指导商协会等行业组织制订外贸产品绿色低碳标准,支持相关产品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培训,增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和能力。 (十五)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支持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销售渠道、培育自主品牌。鼓励各地方结合产业和禀赋优势,创新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带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加快出台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引导跨境电商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并发挥好其作用,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相关税收政策措施。持续完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考核评估机制,做好评估结果应用,充分发挥优秀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五、优化外贸发展环境 (十六)妥善应对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加强对地方和外贸企业的培训指导,对受影响的重点实体帮扶纾困。发挥好预警体系和法律服务机制作用,支持各级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和预警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帮助企业积极应对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发挥贸促机构作用,做好风险评估和排查。 (十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单一窗口”建设,扩大“联动接卸”、“船边直提”等措施应用范围,提高货物流转效率。稳步实施多元化税收担保,助力企业减负增效。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用培育力度,使更多符合认证标准的外贸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推动实现出口退税申报报关单、发票“免填报”,更好服务广大外贸企业。各地方做好供需对接和统筹调度,健全应急运力储备,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外贸货物高效畅通运输。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强化疏导分流、补齐通道短板、提升口岸过货能力。 (十八)更好发挥自由贸易协定效能。高质量实施已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编发重点行业应用指南,深入开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专题培训,组织论坛等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加强地方和企业经验分享,提高对企业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自由贸易协定的综合利用率。鼓励和指导地方组织面向RCEP等自由贸易伙伴的贸易促进活动。 六、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工作,全力实现进出口促稳提质目标任务。鼓励各地方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增强政策协同效应。商务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跟踪外贸运行情况,分析形势变化,针对不同领域实际问题,不断充实、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协作配合和政策指导,实施好稳外贸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稳订单拓市场。


上海推出41条措施稳外贸引外资

记者从4月4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主题系列首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巩固外贸外资回稳向好势头,上海再出“大招”,制定并形成《上海市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和《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出台41条措施,继续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副市长华源表示,两项政策措施的制定结合上海实际,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强化系统集成,主要概括为“三个坚持”,即坚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外资发展;坚持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外贸外资提升;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外贸外资服务保障。 据了解,上海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始终把高质量做好外贸外资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近年来先后出台多轮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取得积极成效,贸易枢纽功能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首选地的地位更加巩固。 华源介绍,2022年,上海货物进出口和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双双创下历史新高。全市外贸进出口4.19万亿元,增长3.2%,连续两年突破4万亿元;实际使用外资239.56亿美元,连续三年稳定在200亿美元以上。今年以来,上海外贸外资开局实现平稳增长,展现出较强的发展韧性。1-2月全市货物进出口6815.6亿元,在去年同期高基数、高增速的基础上增长0.7%;实际使用外资49.61亿美元,增长18%;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1家、外资研发中心5家,累计分别达到902家、536家。 21条措施促外贸稳规模提质量 《上海市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促进外贸稳规模、促转型、拓市场、优环境为主线,主要提出四方面21条措施。聚焦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加大通关、金融和退税等方面支持力度。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企业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两头在外”医疗器械产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鼓励扩大重点能源矿产和重要农产品进口;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设立100亿元外贸小微企业专项信贷额度;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全年承保规模不低于500亿美元。 上海将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释放外贸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三期扩区;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加快推进再制造产品按新品进口实施监管试点等。 在支持开拓多元化市场方面,上海将以深入实施RCEP为契机,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举办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线下展,组织更多企业参加广交会线下展;加大企业参加海外重点展会展位费支持;加大经核准出口商培育力度,指导企业用好原产地自主声明便利化措施;建设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鼓励跨境货物贸易优先使用人民币结算。 在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方面,支持合规企业申请特定两用物项通用许可。拓展长三角区域异地货站业务;支持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案件调查;拓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业务范围;支持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设立业务机构。 20条措施促外资稳存量扩增量 《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聚焦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主要提出四方面20条措施。 一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提升扩大开放水平。支持外资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养老金管理、理财、财务公司率先落户上海;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开展沿海捎带业务试点;积极争取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措施先行先试;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率先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在数字贸易、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等领域探索扩大开放措施。 二是提升引进外资能级,围绕支持和引导外资投向高端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产业,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支持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类产业政策、技术改造和数字化改造等政策;鼓励外资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推动设立外资研发机构协同创新项目;支持更多高能级首店、新品落户上海;支持外资企业参与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等。 三是加大外资发展要素支持,围绕财税、金融、人员往来、进出口等方面提出支持或便利化举措,推动外资项目落地。强化外资项目专班和专员服务机制;支持各区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外资企业、外商新增投资项目、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项目给予奖励;在全市范围试点拓宽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基金的外商投资渠道;为外资企业的高管、外籍技术人员本人和家属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等。 四是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围绕加强投资促进服务,保护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开展“投资上海”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举办政企沟通圆桌会议,建立驻沪外国商协会专员对接机制;实现涉外服务专窗外籍人士出入境、工作许可等高频事项中英文在线办理功能;畅通外资企业投诉渠道;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等。 下一步,上海将着力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释放、直达企业、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助推上海外贸外资在新形势下继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际商报